以技明世,以己明世
数据资产管理的实践者和开拓者

公司介绍

明世伙伴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世伙伴基金”)成立于2018年8月,2019年1月注册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编号:P1069465)。团队成员由金融精英和科技精英复合而成。明世伙伴基金致力于成为数据资产管理的实践者和开拓者,着重打造数据的处理与分析能力、资产管理系统的工程技术能力、基金管理的专业能力,努力成为新型资产管理生态的领导者,勤勉尽责的为投资者持续创造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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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告

关于明世伙伴胜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成立的公告
尊敬的份额持有人:
由明世伙伴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世伙伴基金”)发行的明世伙伴胜杯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备案编码:SEZ516)于2019年2月21日正式成立。本基金的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明世伙伴基金将按照监管要求,完成本基金的备案及相关流程。
明世伙伴基金作为本基金的管理人,将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管理运用基金财产。
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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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明世伙伴私募基金管理(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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